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2681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8-08-12
标题 如何补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今天登录政府网站感觉到政府在为民办实事,在为老百姓办实事。我家老人由于去年在我这里,没在老家所以错过了补缴农村合作医疗的日期。导致老人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现在老人生病住院了,才发现没有合作医疗。我想咨询领导能不能补缴?因为住院需要非常大的一比花销,我爸爸早年去世,弟弟和姐姐在家务农,家庭条件也不富裕。希望领导能给给我们这个不富裕的家庭伸出援助之手。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8-08-15
答复内容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邢政发〔2016〕7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其中针对复退士兵、外出务工、经商的城乡居民个人在2018年2月份进行了集中补缴(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以上人员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及时参保的,可以利用回家过年这一期间进行补缴。由于刘先生母亲已经错过了集中补缴期,已不能进行补缴。 
      建议刘先生让家人按时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整户参保,户口本上有其他成员的需一并缴费。